全文共字,阅读大约需要3分钟
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即以租赁债权资产为基础资产,由融资租赁公司作为发起人或原始权益人发行设立资产支持证券。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为租赁企业开辟了新的融资渠道,由于融资租赁应收账款的债权金额与期限都很明确,债务人多为实力雄厚的大型企业,故便于证券化操作。目前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发展较为迅速,集聚了大规模的发行体量。
文
海普睿诚律师事务所姜培培律师
-1-
融资租赁公司的分类
我国融资租赁公司可分为金融租赁公司和融资租赁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为金融机构,由银保监会监管,规模较大,而融资租赁公司为非金融机构。年5月经营和监管规则职责被划转到了银保监会。
金融租赁公司和融资租赁公司比较如下:
根据发起主体经营性质的不同,主要分为金融租赁ABS和融资租赁ABS,前者仅可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信贷ABS,并由银保监会和央行监管,而后者可在沪深交易所、保交所和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企业ABS和ABN。
-2-
融资租赁ABS涉及的担保问题
融资租赁ABS的基础资产是融资租赁公司依据融资租赁合同对承租人享有的应收租金请求权和其他权利及附属担保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抵押权、质权、担保、保证金项下的相关权益、与租赁物相关的保单及承租人未能及时还款时处置租赁物的收入所得等。基础资产不属于《资产证券化业务基础资产负面清单指引》列示的负面清单范畴,不属于以地方政府为直接或间接债务人、以地方融资平台公司为债务人的基础资产,不存在违反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相关规定的情形。
▼关于租赁物
原始权益人应当合法拥有基础资产及对应租赁物的所有权。除租赁物以原始权益人为权利人设立的担保物权外,基础资产及租赁物不能附带其他抵押、质押等担保或者其他权利负担。已经存在的,应当能够通过专项计划/信托计划相关安排在原始权益人向专项计划转移基础资产时将权利负担予以解除。租赁物状况良好,不涉及诉讼、仲裁、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的、执行或破产程序。
▼关于所有权
租赁物所有权随基础资产转让给专项计划/信托计划且租赁物权属变更依法应当登记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租赁物所有权转让给专项计划/信托计划但因特殊原因未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或租赁物所有权不随基础资产转让给专项计划/信托计划的,管理人应当在计划说明书中披露租赁物所有权未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或未转让给专项计划的原因,提出合理建议要求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第三方获取租赁物所有权,并充分揭示风险。
▼关于担保
基础资产包含附属担保权益及其他权利的,附属担保权益及其他权利应当随融资租赁债权一同转让给专项计划/信托计划。基础资产转让时,债权人应通知债务人,参与方应当明确附属担保权益及其他权利的权利变更登记事宜或交付事宜。保证金、抵押权、质权等附属担保权益及其他权利未在专项计划/信托计划设立日转付至专项计划账户或未办理转让变更登记的,参与方应当在相关合同和文件中进行权利完善事件约定来规避相关风险,同时约定相关权益的管理及运作方式,并充分揭示风险。
▼关于保证金
承租人在租赁合同成立后向出租人缴纳的、承诺在以后每个付款期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付款的一定比例的现金。正常情况下承租人最后一期租赁款偿付完毕后,保证金会退还给承租人,或者直接冲抵最后未付的租赁款。而在任一还款日,承租人逾期未付租赁款时,可从保证金中扣除。租赁ABS中,一般不会将保证金实质入池,而是留在原始权益人账户,一旦某笔租赁资产逾期,按照约定基础资产实质包含了“保证金项下的相关权益”,逾期资产对应的现金流会从保证金中划入专项计划。
专栏简介
融资租赁是海普睿诚具有竞争优势的业务领域之一,长久以来,海普睿诚律师凭借对融资租赁业务的深入了解和对市场信用及法律风险的把握,深受该领域客户的认可和信赖。为回馈大家,提升广大读者在该领域的认识,助力相关业务的开展,海普睿诚律师结合服务客户中的常见问题及最新监管动态,以此栏目为该领域人士提供相关参考。该作者还写过以下文章(点击即可阅读)金融法律与监管标与非标认定规则即将揭晓金融法律与监管
抵押物租赁的法律风险及应对措施金融与法律监管
票据款冻结扣划纠纷知多少?点击“阅读原文”,了解更多精彩预览时标签不可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