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融资租赁公司的设立条件

去年年国家大力推荐海南自由贸易港以来,很多朋友就一直问小编如果收购及注册海南的融资租赁公司要怎么办?由于海南的融资租赁公司存量实在是太小,收购的可能性不大,注册还是有机会的,但是对股东要求相对也较高,所以,跟着小编看一下相关的注册条件吧。相信大家看过之后对自己是否符合注册条件就有一定的认识了。

让我们来看看海南融资租赁公司的设立条件和受理材料吧。

一、融资租赁公司的设立条件(一)融资租赁公司的名称中应当标明“融资租赁”字样。

(二)设立融资租赁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省金融监管局规定的章程;

2.有符合本指引要求的主要股东和注册资本;

3.拟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信誉良好,熟悉融资租赁业务相关法律法规,具有履职所需的从业经验和管理能力;

4.建立了有效的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

5.配备具有金融、法律、会计等方面专业知识、技能和从业经验并具有良好从业记录的从业人员;

6.有支撑业务经营的必要、安全且合规的信息系统、保障业务持续运营的技术与措施;

7.在注册地有与业务经营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其他设施;

8.省金融监管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融资租赁公司的注册资本应当为一次性实缴货币资本,最低限额为1.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自由兑换货币。

(四)融资租赁公司主发起人应当为企业法人,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或有效的组织管理方式;

2.有良好的社会声誉、诚信记录和纳税记录;

3.财务状况良好,最近2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

4.经营管理良好,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5.具有与所从事融资租赁产品相关联的行业背景;

6.最近1年年末净资产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自由兑换货币,净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30%,权益性投资余额原则上不超过其净资产的50%(合并会计报表口径,含本次投资资金);

7.入股资金为自有资金,不得以债务资金或委托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入股;

8.承诺3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股权,不将所持有的股权进行质押或设立信托,并在公司章程中载明;

9.省金融监管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同一投资人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作为主要股东参股融资租赁公司的数量不得超过2家,或控股融资租赁公司的数量不得超过1家。

(六)融资租赁公司拟任董事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从事金融工作2年以上,或从事相关经济工作3年以上;融资租赁公司拟任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金融工作5年以上或相关经济工作10年以上,且融资租赁业从业经验不少于3年。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担任融资租赁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有犯罪记录的;

2.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

3.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

4.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的;

5.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被有关部门联合惩戒的;

6.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设立融资租赁公司应提交的材料(一)设立申请书(应当载明拟设立融资租赁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额、经营范围等内容)及可行性研究报告;(二)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核发的《名称保留单》复印件;(三)融资租赁公司章程、出资协议及出资承诺书;(四)具有法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主发起人最近2个会计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其他参股股东提供最近1个会计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设立未满1年的提供最近一期(近3个月)财务报表。(五)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六)拟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和无犯罪记录证明。简历内容应包括姓名、担任职务、工作简历、从事金融工作时间和最高学历及学位等(附相关证明文件);(七)融资租赁公司业务规则、内部管理制度;

(八)省金融监管局规定的其他材料。

备注:待材料受理完成后,我局将另行通知企业提交验资报告及经营场所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文件。

有需要了解其它区域的融资担保相关政策都可以与小编取得联系哦(扫一扫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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