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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网8月23日讯山东汇通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下称汇通金租)因违规向平台公司提供融资被山东银监局处以20万元罚款。
山东银监局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汇通金租法定代表人王茂昌,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64条。
据悉,汇通金租于年7月由中国银监会批准筹建,同年12月9日获得山东银监局颁发的金融许可证,年1月8日正式营业,是山东省首家金融租赁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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