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号晚上,深圳一则鼓励租赁的意见稿让大家又嗨了。
其中讨论最热烈的一点就是,政府要收纳万套农民房统一租赁。租客觉得以后租房更便宜更有保障更规范了,购房者则抱着对租金下降房价也要降的美好幻想......
沉浸在喜悦的人们,却忘了一个至关重要的角色!敢问你们考虑过村民宝宝们的意见吗,房子可都在他们手上......如果他们不答应,不就没得玩了吗!
所以楼校长采访了深圳几个村民,深切关怀了在政策意见稿下他们的真实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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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的真实想法在听村民怎么看之前,先来大致说下这项细则。
指导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转型为住房租赁企业。指导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按照民主决策程序和市、区社区集体经济资产处置的有关规定,组建社区住房租赁公司或委托市、区国有住房租赁企业等专业化的住房租赁企业,开展规模化住房租赁业务;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应于年底前至少要组织开展一项“城中村”规模化租赁试点工作(有条件的区、新区可以街道为单位开展试点工作),引导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开展规模化租赁业务。“十三五”期间,通过收购、租赁、改建等方式收储不低于万套(间)村民自建房或村集体自有物业,经质量检测、消防验收等程序后,统一租赁经营、规范管理。
公安消防、住房建设等部门要按照《深圳市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消防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城中村”的整治提升进行技术指导,梳理制定“城中村”综合整治提升后的质量检测和消防验收或备案的有关标准和流程,并在整治完毕后进行质量检测和消防验收、备案手续。各区、新区应安排专项补贴资金,用于支持原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组建社区住房租赁公司、对房屋进行改建和装修、对社区进行综合整治和环境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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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来说,就是由政府组织收储万套符合条件的农民房统计租赁管理。前提是要消防质量符合要求的房子,然后政府给补贴改建、装修和综合整治,除此之外还能减免税费。由于是意见稿,其他具体的细节暂时还没有。
听起来还挺美好的是不是?然而村民们的顾虑却还是很多......
来,跟着楼校长一起听听土豪们内心真实的呼喊。
状态:深圳宝安原住民,家里人都有地,有很多栋房子在出租内心呼喊:把房子交给政府,我们就没法自主安排了(涨租、自住、转让....)
新安村民A先生这是很难推行的,之前就有部门想要租村民整栋楼,只是没有人愿意租给政府,大家觉得到时候如果政府答应的租金和补贴没有给到我们,我们能找谁?但如果是由地产商来改造的话,这我们是比较愿意的,也是将来的趋势。
要把房子交给政府出租,我们对房子就没有办法自主安排了,想要自住、出租或者转让,我们都没有选择权了。其次,宝安房子现在也不便宜,我们自己租出去的话房租可以调整,但是交给政府租,政府给我们的租金肯定只有更少的了,不可能给政府涨租吧?
如果是政府租农民房,而且现在补贴、租金细则都没有出来,我觉得肯定不可能的,沒人愿意租给他。
状态:家里有一栋房正在出租,单房元/月,两房元/月内心呼喊:现在做房东也很方便,除非政府给的价格够高,不然不会主动响应
石岩村民B先生如果出租屋里面租客出了事,是需要我负责任还是政府负责任?如果要改建,这些钱是要谁出?现在自己直接管理出租,不需要按照要求改建,一样也很方便,一样收租金。
现在每个季度都会交一定的租赁税,但是并不高。虽然有税收优惠政策,但是对于房东来说都只是苍蝇腿,即使有减免税收,其实也少不了多少钱。
这个政策虽然是鼓励村民们去租房,但是自己不会去主动响应。如果政府的机制比较完善,而且给出的价格条件不会太低,还是可以考虑的。
状态:目前手上有房子等拆迁,正在出租内心呼喊:如果房租下降,我们收入不也减少了?
蛇口村民C先生就我个人而言,我觉得现在的房租普遍比较高,蛇口随便一个单间就三四千。不过如果交给政府搞的话,说句不好听的,租房子的人可能更难了。如果房子便宜了,配套也上来了,那么抢着租的人就多了,租房流程也就困难了。
而对于我们这些业主来说,房租下降那么我们收入不也就减少了?总有种“明明是市场经济,但又要受干预”的感觉。
政府是想做好事,只是实施起来效果总是不能如愿。
状态:目前在龙华清湖有两套小产权房,一套自住一套出租,三房租金2元/月内心呼喊:如果政府包办一切并且保证租金涨幅,也可以考虑
清湖村民D小姐那要看我需要付出什么以及承担什么责任,如果自己出钱重整消防那些,就太麻烦了也不划算。而且现在收租也比较稳定,如果受益没有保障就不会考虑交给政府出租。
如果政府包办一切,不用我自己重整消防和装修,并且保证每年租金涨幅,那还是可以考虑了。相当于政府就是我的二房东,至于租给谁怎么租其实都好说。(这位村民也是想得挺美的~)
状态:目前在龙华有几栋房,主要是转让出售,多余的才考虑出租内心呼喊:还是买卖比较挣钱,租金算不上什么
龙华村民E大叔租房受益太少,手上的房子主要还是想要卖出去,赚的钱更多,而且自己也不用操太多心。如果我把房子交给了政府,那是不是就卖不了了?这样的话就不会考虑参与,感觉是捡了芝麻丢了西瓜。
不过这个政策还是挺好的,小产权的房价可能会上涨,哈哈。(这位大叔泥垢了呀喂~)
状态:目前有一整层农民房正在出租内心呼喊:关键看能得到多少利益,能不能给确权?
福永村民F大哥对政策没有太多的想法,主要还是看政府给的租金高不高,我能得到什么利益。如果我牺牲了利益,把房子交给政府去造福大家,那能不能帮忙确权啊?(这位大哥账算得真好,政府表示压力很大)
只要利益达到了,其他的倒是没什么所谓,毕竟租给谁都是租嘛。
总得来看,村民的顾虑基本上大同小异,可以总结为以下三点。
1.能否保证利益?价格能否给到位?如果利益不高,那就不值得,因为比较麻烦。
2.需要承担什么责任?(比如整改是否需要自己负责等)
3.房屋掌控权。如果交给政府管理,对自己房子的掌控是否受限。比如想要自住或者转让,是否会受到影响。
如果你是村民,你会把房子交给政府出租吗?
欢迎各位土豪在下方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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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账归根结底,村民最大的顾虑无非就是利益能不能给到位,亏本的生意没人想做。然而这关键还得看政府到底力度如何。
那么到底能不能做到?可能有点儿难。
自媒体人朱罗纪算了一笔账,相信大家看完就清楚了。
只看盖房子的话,不含地价,一间40平米的公寓,成本大概20万(含装修和简单家私电器,单价成本块)。
因为开发商融资成本极少低于7%,故取低按7.5%年化收益计算。40平米的公寓,每月租金需要到块。再假设综合税率20%,运营成本20%。那这40平米的租赁住房,每月目标租金要去到/0.6,大约2块。
而如果土地方(村集体)的期望值和建设运营方相等,那么月租就要翻倍,到块了。
深圳的政策文件里讲清了这些税费的来源:
“目前,居民散租市场基本规避了所有税费后,可以实现2-3%的租金收益率。租赁企业需缴纳增值税(租金收入的5%)、企业所得税(租赁利润的33%)、房产税(租金收入的12%)、印花税(租金的金额0.1%),综合税赋成本较高。因此,需要落实国务院39号文、广东省7号文对于规模化租赁税费减免的有关优惠政策”。
因此,如果要赚到钱,就需要有参与方要让利。
政府减税,以及考虑另给补贴。银行给金融支持,利息降低。村集体让利,降低期望值。最后,企业方也适度降低期望值,压低成本,不要把产品质量搞到长租公寓那个水准。这其中,最难让利的可能是企业和村集体两方,相对比较可能让利的是政府和国有金融机构。
用这个账本来对照第二种方式,我们能看到,最困难的地方就在于村集体的利益怎么摆平。让他们出地,这个钱怎么算。如果在中等的城市,可能还好说一点。在土地财富神话爆棚的大城市,想满足二地主的期望值,必须要让他们意识到这事儿对他们有好处,值得干,这恐怕是需要大智慧。(这部分引用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