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前几日,河南宜华蒋先生于年8月份购买了一辆荣威汽车,然后此车只使用了1个月就不见踪迹,随之不见了还有推荐蒋先生买车的“好朋友”,无奈蒋先生已报警。
以租代购:
蒋先生经过朋友介绍通过一家“上海某融资租赁有限汽车公司”签订了购车合同,以“以租代购”的方式购买荣威一辆,本想着高高兴兴的提了一辆爱车,谁知道开了一个月竟然不见踪迹,此刻,蒋先生的朋友也不见踪迹,无奈,蒋先生只得报警。
“以租代购”是什么意思呢?
“以租代购实际上就是融资租赁,由于消费者仅拥有使用权而非所有权,在租车过程中容易发生意外。”
“以租代购”卖车合算吗?
记者了解到,以租代购的月租利率高达20%左右,而一般汽车金融贷款利率为12%~15%。
据介绍,这种模式可以使得购车需求充分释放,特别是对一些经济基础薄弱的年轻人而言,他们不用高额的首付款,只需按期等额交付租金即可获得汽车的使用权,并最终获得汽车的所有权。值得一提的是,以租代购的模式会导致汽车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分离,汽车过户只是租车合同中的一个附加条件,租赁方很容易强行把车收走。有些车主可能一个月没交租金,车子就被开走。此外,如果使用者在驾车期间出现交通事故或安全问题,抑或无法及时交付租金,就有可能引起一些法律纠纷。(来源:工人日报)
0元购车
“0元购车”这根本就是个自相矛盾的骗局,既然0元那还叫“购车”,叫白送岂不更好?
搞笑的是有骗家大言不惭的说了出来,更可笑的是,好多人信了。“0首付、0元购”等活动来吸引消费者,这是骗家只是为了吸引眼球而想出的噱头而已。真实的猫腻是什么呢?
请君入瓮:跟大家普及一下:普通汽车按揭,银行放款前恨不得查你祖宗十八代。但是……一般的“0费用购车”只需购车人提供一张二代身份证,只需要查一下银行有无黑名单即可办理,接下来就是办理流程:1、购车人将身份证给到按揭公司,按揭公司会跟你签署一份委托办理购车合同,合同内写明“委托人全权委托某某金融公司办理购置某某品牌汽车一台”,代为办理某银行车辆按揭业务;所购车辆使用权归委托人,自愿支付购车手续费、代办费、上牌费等等。。。杂七杂八的费用加起来,又是元左右。2、按揭公司用委托人身份证全款付清车款,并代为上好牌照、买好保险就等委托人取车了。此时这车其实是按揭公司的,你终于开上了别人的车。3、按揭公司把车辆交给委托人,然后把所购车辆抵押给合作银行,为委托人办理一张高于所购车辆价值的信用卡——按揭公司自称还贷卡。4、按揭公司再用购车人的高额信用卡直接刷卡到按揭公司账户,上面的手续费、上牌费、利息都一次性付给按揭公司了。呵呵、猫腻就在最后这一哆嗦,信用卡分期付款手续费就不用我再算了吧,小伙伴们自己去查,加上手续费最起码的是普通车贷的1.5倍的额外购车费用。(来源:汽车大师)
低价购车:
随着今年3月房山警方抓获了一个49人的购车诈骗团伙,类似投诉“消停”了几个月。不过,近日,据北京晨报报道,丰台工商分局岳各庄工商所上周又接到一起购车投诉,手段依然相似,而“对价费”却变成了“代办费”。
外地消费者翟先生想购买一辆日产逍客,上个月,他在网上搜到了一家名叫“德汇行”的汽车销售公司。此前他在4S店打听到,想买的那款车全办下来要16.8万元,但这家公司却说办齐不到14万元。“我当时还有疑问,优惠这么多他们挣什么?”与翟先生对接的工作人员说他们走的是量,“厂家的返点都回馈给消费者”。
不过,翟先生来到该公司没有看到他想要的日产逍客。店员称他们是销售公司,虽然并不代理日产,但可以去别的4S店“走外围”。该公司向翟先生口头承诺,会返还给他厂家返点等3.5万元,后来还“口头”赠送了元油卡外加汽车装饰。但前提是翟先生要先付3.5万元。
翟先生付过3.5万元后,被店员带到了西北旺的一个4S店,当场刷了14.8万元的购车款,还交了各项手续费共元现金。“跟着看车、买车,跑了一天,下午快下班又回到他们公司,他们就让我签一个服务合同。”翟先生说,累了一天他也没注意看,按照工作人员指点签下了名字。
合同里变3.5万“代办费”
等回到家仔细一看,翟先生傻眼了。原来合同里3.5万元成了该公司帮他购车的“代办费”。第二天,翟先生与姐夫到该公司交涉,公司同意退还给他1.2万元,并收回合同,签署了一份协议。协议上指出,退还的1.2万元是车主自行回本地缴纳的车辆购置税和验车上牌的钱,该公司负责交强险、车船税、商业险及车辆手续。车主之前签署的协议作废。
与此前低价购车骗局中的“对价费”相比,“代办费”是新花样吗?对此,该公司相关负责人蔡经理告诉记者,车主之前交给他们的钱,除了退还的1.2万元,剩下的钱包括为新车办了保险、垫付4S店定金,另外还做了汽车装饰,其中这辆车的保险就花了1万多元(商业险元)。蔡经理辩解说,他们与之前的“低价购车骗局”完全不同,是“正常的汽车销售服务”,“其实就挣了点保险的返点钱”。
警方出动:骗局“消停”了几个月
有关“低价购车坑人”的骗局,本报已经报道过多次。但最近几个月,这种投诉突然“消停”了。原来,在今年3月底,房山警方抓获了一个49人的购车诈骗团伙,警方当场查获已签订的购车合同余份,涉案金额达到0余万元。
房山警方抓获49人购车诈骗团伙,涉案千万元据了解,被警方抓获的该购车诈骗团伙,之前在丰台已是“硕果累累”,有过多起投诉,被工商部门采取了很多办法给赶走了。对近期投诉突然消停了,某工商所一位负责人说,“这伙人互相都认识,现在他们也是在观望。”据介绍,当时辖区内共有5家类似的汽车销售公司,这家公司搬走被警方抓获后,另外4家公司赶紧把公司都注销了。
相关部门回应:去年丰台户列入异常经营名录
据工商部门介绍,近两年来,北京一些地区小轿车销售服务企业以超低价格诱骗消费者、在交易中未明示服务价格等手段欺诈消费者的事件时有发生。通过对投诉数据的监测和投诉处理过程的追究及分析,总结出了此类纠纷投诉的特点。
1、大部分被投诉企业并非直接的汽车销售商,而仅提供购车的相关服务,实质就是“中介”;
2、消费者以外埠消费者居多,事后维权较困难。同时,轻信口头的“最低价”,盲目签合同。有的消费者在互联网上询价时,没有基本的消费安全意识,常常是键入“某某车最低价”后就开始联系业务员,从而步步上套。
3、交易过程中,签订的合同、协议内藏陷阱。被投诉企业与消费者签订的多为“购车服务协议”,有的还附有“提供汽车装饰等配套服务条款”,而不是《汽车买卖合同》。同时,交易中存在欺诈行为,被投诉企业先是以待所有购车手续办理完毕后一次性返还差额为由,逐步诱骗消费者缴纳费用。购车后,又以代上汽车牌照、保险等手续为由扣留购车发票、车辆合格证等相关购车手续,进而以购车手续为“要挟”,使消费者缴纳高额的服务费和其他不合理费用。
年,丰台工商分局将户涉及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规的汽车销售类企业记入异常经营名录,吊销该类企业28户。立案查处10件,其中简易程序3件。对在投诉多发的西国贸地区登记注册的全部67户汽车销售企业,采取了日常监管和集中排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有效监管。对48户未在原址经营的汽车销售类企业载入异常名录,并对其中一些已确定迁到外区经营的企业以函告相关分局的做法提示加强监管。
专家建议:已涉嫌犯罪,警方应介入
北京市政协委员、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苏号朋表示,非法“中介”披着合法经营的外衣,营业执照、公章、财务章等一应俱全,日常经营中也对外签订合同,但从事的却是扰乱市场秩序和社会秩序的行为。像上述汽车销售中介公司的行为长期、大量、反复存在,就不仅仅是民事纠纷的性质了,已经涉嫌犯罪。
鉴于对非法汽车销售中介管理上可能涉及多个政府部门,比如,市场秩序(工商部门)、诈骗(公安部门)等,建议相关政府部门能够及时介入,统一行动,以最有效地打击此类非法行为。
苏号朋建议,工商部门应该公示投诉信息、做好消费警示,解决消费者与经营者信息不对称问题。公安机关应多角度切入调查,认定违法行为。包括卖车方、买车方(消费者)、中介服务方等多方之间的关系;中介服务方和卖车方之间是否存在恶意串通、共同欺诈的行为。同时,政府部门应该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现涉及刑事犯罪的线索和案件的,及时移送给公安机关,并向检察院报备,为严厉打击此类违法经营活动提供充分的行政和司法手段。
提高警惕,勿贪便宜,到正规渠道购车
其实,网上随便搜索一下,被非4S店“坑”的信息比比皆是,在非4S店买车图的就是为了省一点钱,其实真正的办完所有正规手续下来可能比4S店还高出不少,既不省钱又不省心的事情相信没人愿意去做了,不要等到被“坑”了以后才后悔!
最后,笔者想说的是,对于绝大多数的家庭来说,买车并不像日常购物那样简单,可以说是家里的一件大事,大家应该保持着谨慎的态度和切勿贪小便宜的心理,毕竟因为我们并不熟悉整个过程,所以极有可能就陷入了商家预设的陷阱里,因此,买车还是要到厂家授权的正规的4S店进行选购,最后也希望我国的法律能严惩不良商家。
河南宜华荣威
-
/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