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专门立法将重启
——北京市租赁行业协会收到人大代表致谢函
北京市租赁行业协会于年7月11日收到全国人大代表陈舒就年两会期间共同推出《关于制定融资租赁法的议案》提案的致谢函。
致谢函中特别感谢北京市租赁行业协会于年9月30日组织了由中联重科融资租赁(北京)有限公司、中关村科技租赁有限公司、丰汇租赁有限公司等融资租赁公司和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的代表参加的融资租赁立法调研座谈会,该座谈会的目的就是在两会期间通过全国人大代表向大会提出《关于制定融资租赁法的议案》的提案。座谈会上,与会代表们对困扰融资租赁行业发展的法律法规问题,分别从法理和实践的角度提出了许多独到的见解和意见;北京市租赁行业协会会长张巨光代表北京市融资租赁行业发表了相关意见,这些意见对进一步完善《关于制定融资租赁法的议案》的提案起到了很大地促进作用。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于年6月15日对《关于制定专门融资租赁法》的提案给予了答复,即《对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66号议案的答复意见》。该答复意见称,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同意陈舒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专门的融资租赁法的意见。
答复意见表示,全国人大为更好地办理人大代表提案,专门请商务部、银监会等相关部门提供协办意见。商务部赞同启动融资租赁立法工作,并表示将积极参与融资租赁立法相关工作;银监会表示,金融租赁行业和融资租赁行业本质上都具有很强的金融属性,目前分别由银监会和商务部负责监督管理,应当在一部法律中予以统一规范。
融资租赁法曾于第十届全国人大期间列入常委会立法规划,由全国人大财经委主持起草,并已形成法律草案。但由于有关部门对融资租赁专门立法的必要性未达成共识,该法草案没有被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安排审议,也未被列入十一届、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
全国人大财经委一直十分重视融资租赁业发展,并为促进融资租赁专门立法和解决融资租赁行业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做出了很大努力,包括推动最高法院制定司法解释等。
答复意见最后表示,“全国人大财经委将继续治白癜风最好的医院白癜风医院长春哪家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