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有哪些类别?
ASK11《企业会计准则——租赁》在讲到租赁的分类时说,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则有〖租赁合同〗和〖融资租赁合同〗这样两个列名专章。
Q12什么是融资租赁?
ASK12按合同法的说法,凡是租赁物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而向出卖人买来并出租给承租人的,就是融资租赁合同。按租赁会计准则的说法,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该准则还规定,凡是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一定转移给承租人的,或者,届时承租人有廉价购买租赁资产的任择权的,或者,租赁期占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的大部分(不短于75%)的;或者,承租人所付的全部租金折现到起始日的数值不小于租赁资产购置成本的90%的,或者,该租赁资产只适合于该承租人使用的,只要符合其中一条,就都是融资租赁合同。可见,从经济实质而不是法律关系来剖析,融资租赁无异于承租人用出租人提供的抵押贷款购买所需的资产,或是出租人对承租人的分期付款销售。。
Q13什么叫随附于租赁物所有权的风险和报酬?
ASK13所谓“风险”,就是成本不能收回;所谓“报酬”,就是获得额外收益。例如,一家人到北海想划船,一位青年上大学要住宿,几位外国商人到北京来洽谈业务要用车,你说他们是买条船、买套单元房、买辆车?还是租用?不用问,当然是租用。为什么?因为只用一段时间。如果是买,用完后就不好办了。这就是风险。反过来说,一家汽车制造企业,它的业务就是造车,为此需要一条机器人生产线。这条生产线天天要用,直到报废。它当然要投资购买。因为,这样的话,它可以通过对这条生产线的充分使用,制造出有附加值的产品——汽车,从而不仅将购置成本全部收回,而且还有利润。这就叫报酬。如果吹毛求疵的讲什么是风险,可能上面所讲并不全面,但是,用在租赁市场,上面所讲,正是我们所需要考虑的。
Q14融资租赁的经济实质是什么?
ASK14从经济实质而不是法律关系来剖析,融资租赁无异于承租人用他人(这里是出租人)提供的抵押贷款购买所需的资产。国外也有称融资租赁为“变相的分期付款销售”的。意思是说,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类似于买受人向出卖人的分期支付货款。
Q15什么是经营租赁?
ASK15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说法,凡是并非融资租赁的租赁,就是经营租赁。
Q16合同法中的租赁合同是哪类租赁的合同?
ASK16是会计准则中所说的经营租赁类的合同。
Q17融资租赁同经营租赁的根本区别是什么?
ASK17根本区别在于,融资租赁的出租人基本上不承担租赁物的余值风险,而经营租赁的出租人则一定要承担租赁物的余值风险。
Q18什么是余值?什么是余值风险?
ASK18余值是租赁期限届满时租赁物尚存的公允市值。余值风险是指,在出租人通过租金所收回的价值不足租赁物在起始时的原值的情况下,该余值小于出租人未收回的租赁物的原值部分。
Q19有人说经营租赁是融资租赁的高级阶段,对此应如何理解?
ASK19就全球范围而言,无论中外,租赁都是古已有之。到了近代,在20世纪60年代,在出现了融资租赁之后,西方国家把租赁期限在一年以下的租赁称为rent(姑且译为“租借”),而把租赁期限在一年以上的租赁统统称为leasing。(包括融资租赁fanancialleasing和经营租赁operatingleasing)。如上所述,融资租赁的最初形态,同抵押贷款或分期付款销售无异。这里只有融资功能,而没有任何技术服务的内容,当然也不承担余值风险。而随着租赁市场的发展,出现了一系列的租赁新产品。它们在保持一定的融资功能的同时,却增加了越来越多的技术服务功能,并且是出租人承担越来越多的余值风险。把这个叫做“融资租赁的高级阶段”,似乎也未尝不可。而从实质上说,则这些都无非是融资租赁向传统租借的回归。
Q20融资租赁交易至少涉及几方当事人?
ASK20融资租赁交易至少涉及三方当事人。租赁公司、出卖人和承租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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