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佛山市-年促进制造业企业设备融资租赁工作方案的通知》(佛工信〔〕47号)和《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年佛山市制造业企业设备融资租赁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佛工信函〔〕号),经企业申报、区级初审、专家评审、市局复核,我局拟定了年佛山市制造业企业设备融资租赁专项资金拟补贴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9月10日至9月16日止(共5个工作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书面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书面证明材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