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深财务管理人员的经验分享融资租赁财务管

租赁小灶:全球租赁业竞争力论坛旗下自媒体

来源:天津临港融资租赁

作者:王洪涛

融资租赁作为新的行业,近10年蓬勃发展,欣欣向荣,为国民经济的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年以来,财政部陆续修订了金融工具准则、收入准则、租赁准则;年全面“营改增”后,营业税正式退出历史舞台。会计准则的修订和新的税收政策的实施,给财务人员的工作带来了新的机会和挑战。

“业财融合”始终是我们“财务人”奋斗的方向,如何能够实现业财融合,本人认为,财务工作者想做到业财融合“打铁还需自身硬”,必须要有扎实的基本功,只有对所处行业的会计准则和税收政策了如指掌,才能“从业务中来到从业务中去”。

年,受南开大学商学院MPACC中心邀请与财务专业的同学们分享融资租赁行业会计核算、财税管理及财务工作中的一些心得体会。在原有资料的基础上,经过压缩和整理,形成以下内容。时间有限,力薄才疏,纰漏甚至错误在所难免,还请同行多多批评指正。

最后,要特别感谢集团领导的帮助和支持,没有集团的支持就不可能有临港融资租赁公司的发展,更不可能有个人成长和进步的平台,“饮水思源,心怀感恩”。

融资租赁行业概况

直租业务:即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的所购入有形动产或者不动产租赁给承租人,合同期内租赁物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承租人只拥有使用权,合同期满付清租金后,承租人有权按照残值购入租赁物,以拥有其所有权。不论出租人是否将租赁物销售给承租人,均属于融资租赁。

售后回租:是指承租方以融资为目的,将资产出售给从事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的企业后,从事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的企业将该资产出租给承租方的业务活动。

年5月14日,商务部办公厅发布《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和典当行管理职责调整有关事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称商务部已于年4月20日将制定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和典当行三类公司的业务经营与监管职责划给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银保监会)。与此同时,值得注意的是,本次调整划转给银保监会的职责为——制定经营和监管规则,而非直接监管。目前的监管模式是委托给市金融办管理。

最新政策:

年5月23日,上海市地方金融管理局下发沪规1号文《关于进一步促进本市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行等三类机构规范健康发展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的若干意见》

★与财务人员相关的:财务部门管理负责人(或实际履行相关职责人员)应从事租赁、保理、典当或者相关金融机构运营管理工作3年以上,或从事相关行业5年以上。

★三类机构应当确保注册资本根据相关行业监管制度及时实缴到位。相关监管制度没有具体规定的,一般应该在设立后6个月内将部分注册资本金实缴到位。

★年6月2日,银保监会发布最新的行业监管办法。

为什么租赁行业上市公司那么少?

★金融租赁公司有牌照,行业监管严格,股东背景雄厚,部分金融租赁公司已纳入母公司合并报表,随母公司整体上市。

★商租公司原归商务部管理,后划银保监会委托市金融办管理,缺乏统一、严格的管理标准,没有特许经营牌照。

★行业特点和政策原因。

个人对租赁行业今后发展的观点:

1.在中国,租赁行业是“十点钟的太阳”,行业是一个好行业,未来充满希望。

2.行业1万家公司真正经营的多家,仅占三分之一,其余多为“僵尸企业”,清理“僵尸企业”箭在弦上。

3.行业内公司大小不一,强弱分明,竞争加剧,今后会有一批“弱的”、“小的”租赁公司退出市场。

4.现行增值税体系下,传统售后回租业务(属于“贷款服务”)规模将逐步走低,直租业务(属于“现代服务”)将逐步成为租赁行业的主流。-----回归租赁本质

5.高的薪资待遇与获取的利润和对国民经济的贡献度不成正比,违背客观规律的情况下,必然会受到“惩罚”,行业“洗盘”势在必行。

三类公司可以抵御市场风险,做大、做强、做精:

(1)拥有强大的股东背景

(2)独具特色的业务领域

(3)能力超强的公司团队

会计核算及税务管理

只要满足以下标准之一的即可确认为融资租赁,否则应认定为经营租赁:

(1)租赁期届满,租赁资产的所有权归承租人

(2)承租人有非常优惠的购买选择权

(3)在该设备不是忒旧的前提下(即用过的期限要≦全新使用期的75%):租期占≧尚可使用期限的75%

(4)在该设备不是忒旧的前提下(判断标准同前):

  就承租人而言:最低租赁付款额的折现值≧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的90%   就出租人而言:最低租赁收款额的折现值≧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的90%

(5)租赁资产是为承租人特制的。

融资租赁行业仅使用CAS21租赁准则吗?

直租业务模式

直接租赁是指融资租赁公司用自有资金或在资金市场上筹措到的资金购进设备,直接出租给承租人的租赁,即"购进租出"。

1.一个标的物(动产或者不动产)2.两类合同(买卖合同、融资租赁合同)3.三方当事人(供应商、融资租赁公司、承租人)

售后回租模式

售后回租指设备的所有者先将设备按市场价格卖给出租人,然后又以租赁的方式租回原来设备的一种方式。

(1)取得融资租赁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融资租赁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

(2)出租融资租赁固定资产

  借: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

  贷:固定资产——融资租赁固定资产

  未实现融资收益

(3)收到租金以及未实现融资收益的确认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

借:未确认融资收益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融资租赁公司售后回租的印花税问题

仅仅计算一道印花税纳入“税金及附加”科目

关于融资租赁合同有关印花税政策的通知财税[]号

一、对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含融资性售后回租),统一按照其所载明的租金总额依照“借款合同”税目,按万分之零点五的税率计税贴花。

二、在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对承租人、出租人因出售租赁资产及购回租赁资产所签订的合同,不征收印花税。

融资租赁差额征税问题

融资租赁行业适用的税率

特别说明:纳税人接受贷款服务向贷款方支付的与该笔贷款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原则上也不得作为差额纳税扣减依据。

★提示

本金有税率差的租赁物是否选择直租探讨?

例如农机、图书、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税率为9%假设采购农机,采购发票进项税额9%,融资租赁“现代服务业”本金部分开具发票13%,存在4%的税率差,这4%需要在业务方案设计中找回。

资产减值损失的处理

CAS21.3.3:出租人因融资租赁形成的长期债权的减值,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CAS22.43: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应当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应当确认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可以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或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应当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

财税[]号:证券公司、保险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证券基金管理公司、证券投资基金以及其他经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批准成立且经营金融保险业务的机构发放贷款后,自结息日起90天内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按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自结息日起90天后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暂不缴纳增值税,待实际收到利息时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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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水千山总是情,点个“在看”行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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