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财网网友问:
我司将灯架1套以融资租赁方式租赁给广州XX设备有限公司,租赁期为3年(年8月28日至年8月27日),广州XX设备有限公司每月支付租金.00元,租赁期满后灯架所有权属于承租方,灯架的公允价值为.00元,租赁初始直接费用(业务中介费).00元由我公司现金支付。请问这个融资租赁业务是由谁向谁开具发票??发票金额多大??首次交付资产和后面收租金的时候,分录分别应该怎么做?
彭怀文回复:
您的这个问题属于典型的融资租赁直租业务,属于有形动产租赁服务。贵公司是出租方,对方是承租方。发票应该是出租方开具给承租方,即应该是您们给对方开票。开票金额就是合同约定的租金金额,即每月开具一次,金额元。
由于您未能说明租金及资产公允价值是否含税,我先假设都是未含税金额;并假定贵公司是一般纳税人。
会计分录:
1、首次交付资产(租赁开始日)
最低租赁收款额(不含税)=*12*3=.00元
最低租赁收款额(含税)=*12*3*1.17=.00元*1.17=元
最低租赁收款额现值(不含税)=资产的公允价值=.00元
则:未实现融资收益=--=5元
借: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
贷:融资租赁资产
库存现金
未实现融资收益5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转销项税额)
2、以后每月收取租金时
首先需要计算融资租赁的内含实际利率(IRR),然后计算每期收款对应的融资收益。该计算过程如果使用教科书的办法会很复杂,如果使用excel表格及其函数则相对简单。计算过程如下图(表格中部有隐藏):
说明:由于租金是按每月收取的,所以计算出的实际利率是月利率。此处使用了财务上会经常用到的函数——IRR函数。
第一月收取租金时的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
同时:
借:未实现融资收益.34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转销项税额)
贷:租赁收入.34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
以后各月收取租金的分录基本一致,只是变化“未实现融资收益”(租赁收入),该数据就是上表的②栏的数据。
彭怀文,秀财网导师,欢迎到秀财网提问!
点击下方“阅读原文”即可进入提问页面。
赞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