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后回租形成融资租赁的财税实务处理

网友的问题:

业务背景:我公司开展二手车融资租赁业务,属于出租方,二手车买方与我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我公司代买方支付车款给卖方,实际款项是由合同银行支付。已知条件:贷款金额,资产公允价值,租赁到期后资产归承租人且不用再支付补价,36期,我公司一次性收取承租人管理费(贷款金额的30%),因实际贷款是由合作银行支付,所以我公司要向合作银行支付贷款金额年化率8%的费用(等额本金),后期承租人每月向合作银行偿付本金/36。

问题:的管理费用如何分摊到每一期?依据会计准则?具体计算公式,及相关会计处理。

导师解答:

分析:该问题涉及到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财务计算问题,二是税务处理问题,三是会计处理问题。只有把财务计算问题和税务处理问题解决了,才能解决会计处理问题。

第一个问题:财务计算问题

在计算之前需要分析汽车租赁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客户、银行的现金流,以及自身的总体现金流。

(一)在计算之前需要分析汽车租赁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客户之间现金流:

1、现金流出:元;

2、现金流入:/1.06=.75元(假定年5月1日后,一般纳税人)

说明:营改增后交增值税,按合同约定支付利息时间产生纳税义务或先开具发票时在开具发票时产生纳税义务。故一次性收到利息时,需要预缴增值税。由于增值税销项税额需要次月交出,故应从流出中扣减。

(二)汽车公司与银行之间的现金流:

1、现金流入:元

2、现金流出:贷款金额年化率8%的费用(等额本金)

这句话的意思,就是客户每月归还等额本金(/36=.11),而公司则需要归还贷款利息,贷款利息是年度8%。由于是按月归还,需要计算36个月的现金流出,此时借助Excel就比较方便了,如表1:

(未显示方便,表格中间部分有隐藏)

表1中的利息就是公司的现金流出。

(三)公司整体的现金流

将公司与客户以及公司与银行的现金流合并后,就可以看出元其实可以抵消的。公司的现金流入.75元(/1.06),现金流出就是每月支付的利息合计.33元,二者之间的差异就是公司的“未确认融资收益”。

第二个问题:会计账务处理和税务处理

(一)业务发生时的会计分录:

1、贷款及融资租赁:

借:长期应收款.00

贷:长期借款.00

说明:由于银行贷款是以公司名义贷的,必须确认长期负债。

2、收到客户的费用:

借:银行存款.00

贷:长期应付款.33(表1计算的利息之和)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5(*6%/1.06)

未确认融资收益.42(差额)

税务处理说明:营改增后交增值税,按合同约定支付利息时间产生纳税义务或先开具发票时在开具发票时产生纳税义务。故一次性收到利息时,需要预缴增值税。

(二)每月客户归还本金和公司支付利息的处理:

1、计算每月应分摊的“未确认融资收益”

对于融资租赁的“未确认融资收益”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需要在租赁期间按实际利率进行分摊。此时也应借助Excel进行,如表2:

(为显示方便,表格中间部分有隐藏)

2、每月分摊“未确认融资收益”会计分录:

第一个月:

借:未确认融资收益.52

贷:主营业务收入.52

以后月份类似,只是按照表2变更每月的数字而已。

3、每月支付银行利息:

第一个月:

借:长期应付款.67

贷:银行存款.67

分录中的数字就是表1中的利息,是每月需要支付给银行的。其余月份会计分录也一样。

4、客户归还银行本金:

借:长期借款.11

贷:长期应收款.11

彭怀文,秀财网导师,欢迎到秀财网提问!

彭怀文

赞赏

长按







































北京白癜风治疗哪家医院好
白癜风哪个医院好



转载请注明:http://www.xilash.com/zlfx/40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