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我司对于融资租赁直租业务,会向客户收取三笔费用:租金(一般以央行基准利率上浮10%)、咨询服务费(一般是项目总金额2%-3%,以下称租赁服务费)和保证金。其中租金收入我司按租赁合同约定分期收取,于每次收取时确认收入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对于咨询服务费我司按惯例一次性收取,并就其中70%部分于租赁起始时确认收入,剩余30%部分在租赁期内分摊确认,即30%部分我司在会计上先计入“预收账款”,根据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在租赁期内分期确认收入并缴纳企业所得税,这也是融资租赁行业普遍的做法。
(来源:高金平税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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