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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金融局市税务局关于印发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内资租赁企业从事融资租赁业务试点确认工作流程的通知》及融资租赁相关管理规定,经市金融局和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审核,拟同意将天津联汇租赁有限公司纳入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内资租赁企业从事融资租赁业务试点,现予公示。公示期为年7月2日—7月8日,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提出。
市金融局联系
市税务局联系
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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