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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金融局市税务局关于印发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内资租赁企业从事融资租赁业务试点确认工作流程的通知》及融资租赁相关管理规定,经市金融局和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审核,拟同意将永钢租赁(天津)有限公司纳入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内资租赁企业从事融资租赁业务试点,现予公示。公示期为年2月7日—2月18日,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提出。
市金融局联系
市税务局联系
来源: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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