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9年12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租赁合同,从乙公司租入塑钢机一台。租赁合同主要条款如下:
(1)租赁资产:全新塑钢机。
(2)租赁期开始日:2×20年1月1日。
(3)租赁期:2×20年1月1日—2×25年12月31日,
(4)固定租金支付:自2×20年1月1日,每年年末支付租金元。
(5)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租赁期限内,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调整时,出租人将对租赁利率作出同方向、同幅度的调整。基准利率调整日之前各期和调整日当期租金不变,从下一期租金开始按调整后的租金金额收取。
(6)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该机器在2×19年12月31日的
(7)初始直接费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乙公司发生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佣金元。
(8)承租人的购买选择权:租赁期届满时,甲公司享有优惠购买该机器的选择权,,估计该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元。
(9)取决于租赁资产绩效的可变租赁付款额:2×21年和2×22年两年,甲公司每年按该机器所生产的产品——塑钢窗户的年销售收入的5%向乙公司支付。2×21年和2×22年,甲公司分别实现塑钢窗户年销售收入00和元。
(10)承租人的终止租赁选择权:甲公司享有终止租赁选择权。在租赁期间,如果甲公司终止租赁,需支付的款项为剩余租赁期间的固定租金支付金额。
(11)担保余值和未担保余值均为0。
(12)全新塑钢机的
(13)租赁期满承租人行使了购买权。
(14)乙公司内含利率为7.82%
不考虑其他因素。要求:
1、判断乙公司租赁类型,并说明理由。
(1)该租赁为融资租赁。
理由:存在优惠购买选择权,优惠购买价元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元,因此在2×19年12月31日就可合理确定甲公司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
2、编制出租人乙公司2×20年1月1日、2×20年12月31日、2×21年12月31日、2×22年12月31日相关会计分录。
2×20年1月1日:
借:应收融资租赁款——租赁收款额 9
贷:融资租赁资产(账面价值,视同处置结转账面成本)
贷:资产处置损益 0(公允价值-账面价值)
贷:应收融资租赁款—未实现融资收益2(金额倒挤出来)
贷:银行存款(乙公司支付的初始租赁费用)
2×20年12月31日: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融资租赁款——租赁收款额
借:应收融资租赁款—未实现融资收益
贷:租赁收入(7×7.82%)
2×21年12月31日: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融资租赁款—租赁收款额
借:应收融资租赁款—未实现融资收益
贷:租赁收入(计算思路同上)
可变租赁收款额如下,按照21年收入总额乘以5%:
借:银行存款(00×5%)
贷:租赁收入
2×22年12月31日: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融资租赁款—租赁收款额
借:应收融资租赁款—未实现融资收益
贷:租赁收入 (计算思路同上)
=(7-+-+)×7.82%
可变租赁收款额如下,按照22年收入总额乘以5%:
借:银行存款(×5%)
贷:租赁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