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性售后回租的会计税务处理

森森工厂业务量猛增,准备进一步扩大规模。由于资金紧张,拟将去年购买的生产设备变卖给大飞公司,再将其租回,以缓解公司现金压力。

该设备账面价值万元,市场价万元,出售给大飞公司的售价为万元。未来15年每年的租金为万元,租赁期满后森森工厂可无偿取回设备。

那么森森工厂该如何对进行会计和税务处理呢?

今天先来说说会计处理。

分析思路

1

出售是否属于销售、业务是否属于售后回租?

如果承租人在资产转移前已控制标的资产,则出售的安排属于销售、整个交易属于售后回租。反正,如果承租人未控制标的资产,即便已获得标的资产的法定所有权,出售时也不属于销售,整个交易不属于售后回租。

本例中,森森公司在资产转移前已经取得了标的资产的控制并用于日常生产,因而判断该业务属于销售、构成售后回租。

2

销售对价与资产的公允价值不同该如何处理?

如果销售对价与资产的公允价值不同,或者出租人未按市场价格收取租金,承租人应当进行以下调整:

①销售对价低于市场价格的金额作为预付租金进行会计处理;

②销售对价高于市场价格的金额作为买方兼出租人向卖方兼承租人提供的额外融资进行会计处理。

3

销售与租赁业务分别如何处理?

卖方兼承租人应当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买方兼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

买方兼出租人根据其他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对资产购买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租赁准则对资产出租进行会计处理。

4

额外融资该如何处理?

在本例中,超额售价万元(万-万)应确认为大飞公司向森森工厂提供的额外融资。双方分别确认为金融资产(长期应收款)和金融负债(长期应付款)。

5

不属于销售时的处理?

如果一项业务不属于销售,未构成售后回租,则卖方兼承租人不终止确认被转让的资产。应将收到的现金作为金融负债,并按照新金融工具进行会计处理。买方兼出租人不确认被转让资产,应将支付的现金作为金融资产,并按照新金融工具进行会计处理。

计算过程

假设:森森工厂和大飞公司确定租赁内含利率为6%。

年付款额现值=*(P/A,6%,15)=*9.=.66万元

其中:

融资现值=万元

15年使用权资产租赁付款额现=.66-=.66万元

年付款额=万元

其中:

额外融资年付款额=/(P/A,6%,15)=/9.=61.78万元

租赁有关年付款额=-61.78=.22万元使用权资产=资产账面价值*15年使用权资产租赁付款额现值/该设备的公允价值=*.66/=.05万元

融资有关现金流量:

(点击图片可放大)

租赁有关现金流量:

(点击图片可放大)

全部出售利得=资产公允价-资产账面价=-=万元

其中:

与转让该设备有关的利得=*15年使用权资产租赁付款额现值/该设备的公允价值=*.66/=.61万元

与转让至大飞公司使用权相关利得=-.61=14.39万元

会计处理

森森工厂关于额外融资的会计分录如下:

森森工厂关于售后回租的会计分录如下:

总结

售后回租是一种特殊形式的租赁业务,其实质是一种融资方式。在企业融资困难的情况下,森森工厂通过售后回租的方式,可以很好的盘活资产。既满足了企业对资产的需要,又能够缓解企业的资金压力。而大飞公司通过售后回租交易,也能获得融资收益。

下期我们详细说说税务处理。

森森工厂业务量猛增,准备进一步扩大规模。由于资金紧张,拟将去年购买的生产设备变卖给大飞公司,再将其租回,以缓解公司现金压力。

该设备账面价值万元,市场价万元,出售给大飞公司的售价为万元。未来15年每年的租金为万元,租赁期满后森森工厂可无偿取回设备。

那么森森工厂该如何对进行会计和税务处理呢?

今天来说说税务处理。

税法对于

融资性售后回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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