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1亿元的授信拟就周口市一处码头

智通财经讯,深圳高速公路股份()发布公告,于年11月10日,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融资租赁公司与河南豫东深安港务有限公司(深安港务)签订授信合同,据此,融资租赁公司同意向深安港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授信。双方拟就深安港务所投资建设的码头项目开展港口设备融资租赁业务,租赁期限不超过个月,租赁利率为5.30%。

由深安港务所投资及建设的码头项目位于河南省周口市沈丘县,项目总投资约人民币2亿元,拟建设4个泊位,设计年吞吐量万吨,已于年4月开工建设,计划于年底进入试运营阶段,该码头主要为周口钢厂的专用配套码头。

与深安港务开展港口设备融资租赁业务属融资租赁公司的一般及正常业务范围,符合融资租赁公司开展“交通物流”租赁业务的经营方向,本次交易有助于融资租赁公司在控制风险的同时扩大主业规模,获取合理的收益和回报,提升融资租赁公司未来年度的经营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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