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大时代来了!
11月3日,南方日报报道:“全国10余城将建官方租赁平台”。
这是响应十九大期间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规范住房租赁市场和抑制房地产泡沫,是实现住有所居的重大民生工程。
人民日报时评也发布了评论文章《让住房租赁满足美好生活需要》。
真的是说到心坎里了,有一个温馨的小家或者固定的住所,是很多初到城市打拼的年轻人实现自我价值坚实的后盾。
文中指出,全国已有至少48个城市出台住房租赁政策,金融机构和互联网企业参与住房租赁市场建设的力度越来越大。
杭州市联合阿里巴巴、蚂蚁金服
打造的政府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
广州智慧阳光租赁平台10月19日上线
青岛对租房者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
深圳实行商改租培育住房租赁市场供应主体
北京住房租赁监管平台10月31日上线
看到这里,小编禁不住为这么多好政策竖起大拇指,同时也送上锦囊(请叫我红领巾),告诉各位包租婆包租公,房屋出租究竟包含哪些税收知识?
个人出租房产应缴纳的税费:
(一)增值税
1.出租住房:应纳税款=含税收入额÷(1+5%)×1.5%
2.出租非住房:应纳税款=含税收入额÷(1+5%)×5%
tip:
月营业额或销售额不超3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二)教育费附加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的3%计征;
tip:
月营业额或销售额不超10万元的免征教育费附加
(三)地方教育附加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的2%计征;
tip:
月营业额或销售额不超10万元的免征地方教育附加
(四)城市维护建设税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的7%计征;
(五)房产税
1.出租房屋,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2.税率:住宅为4%;非住宅为12%;
(六)城镇土地使用税
按不同区域和用途分别按实际占用应税土地面积计征(出租住宅免征);
(七)个人所得税
个人出租房屋(不含住房)取得的租金收入应按“财产租赁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tip:
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取得的收入,根据财税〔〕24号规定,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月租金在元以下的
计算公式:其他个人出租住房应缴个人所得税=(月租金-元-已缴纳的其他税费-实际发生的修缮费用)*10%
(二)月租金元以上的
计算公式:其他个人出租住房应缴个人所得税=(月租金-已缴纳的其他税费-实际发生的修缮费用)*(1-20%)*10%
(三)财产租赁所得个人所得税前可以扣除的次序为:
1、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
2、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
3、由纳税人负担的租赁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以每次元为限。
4、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元的,减除费用元;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捐赠的部分,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从应纳税所得税中扣除。
(八)印花税
按合同金额千分之一计征。
tip:
1.在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对承租人、出租人因出售租赁资产及购回租赁资产所签订的合同,不征收印花税;
2.高校学生公寓租赁合同免印花税;
3.个人出租住宅免征印花税;
(具体征收办法请详询当地主管税务机关)
案例一
包租婆出租一住房给酱爆,月租金元,需要缴纳的税费如下:
1.增值税及附加税费:月租金低于0元,免征。
2.印花税:免征。
3.土地使用税:个人出租住房,免征土地使用税。
4.房产税:不含税租金收入×4%=×4%=元
5.个人所得税:(不含税租金收入-准予扣除项目-)×10%=(--)×10%=元
案例二
包租婆出租多间住房给房客,月租金总收入00元,按月申报税费。需要缴纳的税费如下:
1.增值税:含增值税收入÷(1+5%)×5%=8÷(1+5%)×5%=元
2.城市维护建设税:增值税税额×7%=×7%=元
3.房产税:不含税租金收入×4%=含增值税收入÷(1+5%)×4%=8÷(1+5%)×4%=元
4.土地使用税:个人出租住房,免征土地使用税。
5.个人所得税:(不含税租金收入-准予扣除项目)×(1-20%)×10%=〔8÷(1+5%)--〕×(1-20%)×10%=.60元
6.印花税:免征。
注意: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12号)规定,从年2月1日起,对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小编这个红领巾还可以吧?
各位包租公包租婆,好好收藏这份锦囊,迎接大租房时代吧!
来源:广东省地税局佛山市地税局清远市地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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