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近年来融资租赁行业发展势头极为迅猛。与融资租赁相关的纠纷,已成为常见的商事争端之一。对融资租赁纠纷诉讼与仲裁进行实务统计和研究,为融资租赁行业风险控制、法务管理、日常经营等提供实践经验,是一项非常有意义的工作。
本研究报告收集、整理并分析自年1月至年1月公开渠道能够查询的“融资租赁纠纷”之裁判文书共份,分门别类的提出有针对性、实用性的法律建议。
报告得到优信集团财法中心总经理蔡娜女士的大力支持,提出了非常宝贵的建议,特此鸣谢。
目录
一、年至年1月公开裁判文书统计……………………1
依据案由分类统计………………………………………………1
依据法院层级分类统计…………………………………………1
依据地域分类统计………………………………………………2
依据裁判年份分类统计…………………………………………
依据审判程序分类统计…………………………………………4
依据文书类型分类统计…………………………………………4
二、融资租赁纠纷总体发展趋势分析………………………………4
总体发展趋势概要………………………………………………4
融资租赁纠纷分布类别…………………………………………6
融资租赁纠纷主要难点…………………………………………10
融资租赁纠纷主要根源…………………………………………14
三、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主要裁判规则………………………………17
融资租赁法律关系的认定………………………………………17
融资租赁合同的订立与履行……………………………………20
融资租赁合同的解除及后果……………………………………1
直接融资租赁和售后回租………………………………………
四、融资租赁纠纷诉讼(仲裁)法务管理建议提纲………………6
一、年至年1月融资租赁纠纷公开裁判文书统计融资租赁根据不同的标准可进行不同分类:(1)按照融资租赁交易形式可将融资租赁合同分为杠杆租赁、委托租赁、卖主租赁、联营租赁等类型;(2)按照交易过程中各方权利义务关系,可将融资租赁合同分为转租型融资租赁合同、典型融资租赁合同、回租型融资租赁合同、回转租型融资租赁合同。但在实践中,直接租赁及售后回租是最常见的融资租赁交易形式。为便于统计,本报告将法定案由“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和“与融资租赁有关但并非合同纠纷”案件并列为两个大类,但统一为“融资租赁纠纷”进行研究。
(一)依据案由分类统计
截止年1月,全国公开“与融资租赁有关的判决”裁判文书(下文“文书”均指与融资租赁有关的裁判文书)总数份,其中:其中刑事案由文书份,赔偿案由文书1份,未标明案由文书份,民事案由文书份。民事案由下包括:人格权纠纷76份;婚姻家庭、继承纠纷62份;物权纠纷55份;与融资租赁有关的合同纠纷份,其中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份;不当得利纠纷55份,无因管理纠纷份,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7份,劳动争议、人事争议份,海事海商纠纷份,与公司、证券、保险、票据等有关的民事纠纷份,侵权责任纠纷份,适用特殊程序案件案由份。
(二)依据法院层级分类统计
据统计,融资租赁纠纷案件主要集中在基层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级人民法院数量较少,已公开裁判文书中:基层人民法院件,中级人民法院件,高级人民法院48件,最高人民法院29件。需要注意的是,中级人民法院所裁判的案件中,接近/4系一方当事人对基层人民法院裁判不服提起的上诉案件,据不完全统计,该类情况占中级人民法院所裁判案件的70%;高级人民法院受理的绝大部分为二审案件和再审审查及审判监督案件;最高人民法院所裁判的案件中,全部为一方当事人不服一审及二审裁判所提起的再审(申诉)案件。
(三)依据地域分类统计
与前述相同,已公开融资租赁纠纷裁判文书中,最高人民法院29份。北京市法院系统共份,其中,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份居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首位。
湖南省法院系统共份,居全国法院之首,其中,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份居湖南省中级人民法院之首,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份位居湖南省中级人民法院次席。
河北省法院系统共份,居全国法院次席,其中,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份居河北省中级人民法院之首,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94份位居河北省中级人民法院次席,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份位列河北省中级人民法院第三。
江苏省法院系统共份,位列全国法院第三,其中,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份位居江苏省中级人民法院首位,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份位居次席,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份位列江苏省中级人民法院第三。
上海市法院系统共份,排在全国法院系统第四,其中,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份,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8份。
安徽省法院系统共份,排在全国法院系统第五,其中,合肥市中级人法院份居安徽省中级人民法院之首,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份位居次席。值得注意的是,安徽省各中级人民法院裁判文书数量分布悬殊巨大,而且集中度非常高,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份占比一半之多,其他中级法院却均在00份以下,从一个维度反映该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存在巨大悬殊。
以上是公开文书数量超过份的省市,其余各省市的情况为:山东省份,四川省份,浙江省份,陕西省份,天津市份,河南省份,广西壮族自治区份,广东省份,湖北省份,江西省份,辽宁省份,福建省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份,云南省份,重庆市份,黑龙江省份,贵州省份,宁夏回族自治区46份,吉林省41份,内蒙古自治区60份,山西省59份,甘肃省份,青海省份,海南省72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0份,西藏自治区14份。需要注意的是,排名最后几位的省份,其文书数量甚至少于部分省市基层人民法院公开的文书数量。
(四)依据裁判年份分类统计
根据公开数据,全国公开融资租赁纠纷裁判文书中:年初至1月底已公布71份,年份,年1份,年份,年份,2年份,1年67份,年5份,年17份,年2份,年1份,年1份。需要注意的是,该组数据的变化基本上显示了司法公开逐年进步的良好趋势。
(五)依据审判程序分类统计
已公开的融资租赁纠纷裁判文书中,一审裁判文书份,二审裁判文书份,再审裁判文书份,复核文书1份,非诉执行审查文书份,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裁判文书份,其他文书份。
(六)依据文书类型分类统计
已公开的融资租赁纠纷裁判文书中,判决书份,裁定书份,调解书7份,决定书56份,通知书6份。需要说明的是,调解书因其性质决定“不宜公开”,因而已公开的数量并不能说明调解结案数量及调解率,其真实数量应远远大于已公布之数量。另外,通知书的数量也应远大于已公开的数量。
二、融资租赁纠纷总体发展趋势分析(一)融资租赁纠纷总体趋势概要
按年份统计裁判文书数据显示,年至2年之间,融资租赁纠纷已公开裁判文书数量远低于00份/年,且年至年仅有两份裁判文书公开;年至年之间,融资租赁纠纷已公开裁判文书数量大幅上升,年份,年突破一万份达到份,年1份,年份,年初至1月底71份。剔除“司法公开”政策推进时间点等要素,得出“融资租赁纠纷案件随着市场经济不断深入发展而逐年增加”这样的结论是可靠的,该结论同时彰显了涉及融资租赁行业的相关人员的法律维权意识在逐步提升。
按案由分类统计的结果显示,诸如“人格权纠纷”、“婚姻家庭、继承纠纷”之类案件类型中出现融资租赁问题,表明融资租赁活动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发展而逐渐渗透到社会各行各业当中,该类裁判文书内容中记载的各种不规范行为还表明还当事人及某些法律职业从业者对融资租赁并没有真正透彻的理解,看待融资租赁行业宛如雾里看花。除此类“与融资租赁相关但并非融资租赁合同纠纷”的案件外,融资租赁相关的合同纠纷持续“高发”,占据全部融资租赁纠纷案件(含涉及融资租赁问题但并非融资租赁合同纠纷的案件)近86%的比例,该数据表明,绝大部分当事人严格遵守合同法关于融资租赁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的规定,提高了融资租赁行为的专业化水平。另外,融资租赁问题还大量出现在刑事案件及行政案件中,尤其是承租人将租赁物用作工具进行犯罪行为的情况日渐增多,应当引起出租人的高度重视。
从诉讼参加人及相关情形分析可知,律师参与融资租赁纠纷的程度越来越深和范围越来越广,尤其是涉及到售后回租、杠杆租赁及租赁物在破产清算程序中的性质认定等问题时,律师的参与更大程度上保证了诉讼的专业化水平和审判的公正性。
对裁判文书所记载的案情抽样分析发现,伴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融资租赁的形式逐渐趋于多样化,原来单一的直租形式向回租、杠杆租赁和混合租赁发展。同时,融资租赁纠纷涉案标的额出现逐年增大的趋势,融资租赁这种商业模式正在被更多人所接受,这也引起了法律界的广泛白癲风最有效治疗偏方治疗白癜风多少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