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国银新媒体
国银公开课是河南国银律师事务所内资深律师知识、实务分享平台。本期国银公开课迎来业内杨改文律师,分享《汽车融资租赁市场实务及相关法律问题浅析》。
融资租赁是集融资与融物、贸易与技术更新于一体的新型金融产业。改文律师从融资租赁的概念,基本形态讲起。由于时间有限,本次主要讲解两类融资租赁的类型:直租和售后回租,这也是两类最常见的融资租赁类型。
我国汽车融资租赁业始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中期,近几年,随着汽车产业逐渐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作为与之联系密切的汽车金融服务,才开始进入发展快车道。目前我国已形成四种汽车金融服务模式:
1、由商业银行与保险公司构建的汽车消费按揭贷款;
2、由汽车厂商直接构建的分期付款的服务模式;
3、租车公司介入的汽车金融租赁服务模式;
4、由其它机构多方面合作构建的金融服务模式。
图片来自改文律师课件
所谓汽车融资租赁,业内又被称作“以租代购”,也被视为分期付款购车的一种方式。以租代购可以实现汽车使用权和所有权的分离,客户可以先用车后买车,以长期租赁的方式从经销商或租赁公司的手中获得车辆的使用权,之后逐月支付租金。待租赁期满后,用户可以选择按照车辆残值购买或者把车归还给汽车租赁公司。
改文律师在讲解了融资租赁、特别是汽车领域的融资租赁的概况后,针对该领域内的法律纠纷,提出了五个问题,并结合相应的案例,一一解读。
问题一:融资租赁公司将所有权属于自己的租赁物抵押给自己,该行为效力如何认定?
问题二:名为融资租赁合同,实为借款合同纠纷应当如何认定?
问题三:能否在一个案件中同时诉请收回全部租金和取回租赁物?
问题四:融资租赁中混合共同担保的责任问题。
问题五:混合担保中保证人的物保先索抗辩权能否约定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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