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志国中概股外部法律环境以及开展跨境监

原载《财会月刊》年第9期

年美国出台的《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奠定了对境外审计机构进行长臂监管的法律基础。年美国出台的《外国公司问责法案》以及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和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陆续出台的实施细则和认定报告,使中概股公司能否继续留在美国证券市场产生了很大的不确定性。年4月2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加强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的规定(征求意见稿)》以及修订说明,给中概股公司健康持续发展带来新的机遇,为中美监管机构开展跨境合作检查创造了必要的条件。

中概股;跨境监管;会计师事务所;长臂监管

最近两年,受到美国《外国公司问责法案》以及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和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陆续出台相关配套监管规定的影响,境外投资者对中概股公司能否继续在美上市存在诸多疑虑。年4月2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加强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的规定(征求意见稿)》以及修订说明,为中美监管机构开展跨境监管合作提供了制度保障,预计将缓解中概股未来被要求终止上市的不利局面;同时对于提升境内企业到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的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保护国内外投资者利益,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中概股公司基本情况概述

1.中概股的兴起。从20世纪末开始,到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的境内企业数量日益增多。截至目前,在纽约证券交易所(NYSE,简称“纽交所”)和美国全国证券交易商协会自动报价系统(NASDAQ,纳斯达克)上市(包括直接上市和间接上市)的中概股企业达家。境内企业到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满足了企业融资需求,提高了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价值,扩大了国际影响。尤其是在美国上市的中国科技网络企业,给海外投资者带来丰厚回报,被称为中概股(ChinaConceptStock)。中概股最早的代表企业是新浪、网易和搜狐。

美国证券市场分为交易所和场外交易市场:前者包括纽交所、NASDAQ等;后者主要指OTCBB,它是一个会员报价系统,挂牌的企业也是公众公司,但不是严格意义的上市公司,其股票只能在联网的做市商进行交易。此外,美国还有一种粉单市场(PINKSHEET),是企业股权的报价系统。企业在OTCBB挂牌,只需由美国金融业监管局的会员券商向SEC填报相关表格即可,无须缴纳上市费。境内企业到美国发行证券和上市,可以通过IPO或RTO(反向收购)两种形式实现。通过RTO上市,即借壳上市,是指境内企业收购一家在OTCBB已经没有经营业务或经营业务很少的美国公司,从而借其壳在美国交易所上市。从OTCBB转到主板不需经过严格的审查流程,财务指标达到NASDAQ或纽交所的上市标准即可转板。例如,从OTCBB转板到NASDAQ的标准是:净资产达到万美元、税后净利润75万美元或市值0万美元以上;流通股达到万股以上;股价4美元以上;有三个以上的做市商。

中国在美国发行证券和上市的公司[通常通过发行美国存托股份(AmericanDepositaryShares,ADS)在美上市]主要分为三类:一是在纽交所上市的国有控股企业,如中国铝业、东方航空、华能国际电力、中国人寿、中国石油、上海石化、中国石化、南方航空等8家公司,以及最近从纽交所摘牌的广深铁路、中国联通(香港)、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海油等5家公司。二是在纽交所或NASDAQ上市的大型科技网络企业,如阿里巴巴、百度、网易、京东、拼多多、哔哩哔哩等。三是在纽交所或NASDAQ上市的各类中小型企业,如携程、前程无忧、腾讯音乐、网易有道、凤凰新媒体、格林酒店、爱康国宾等。

2.中概股公司被做空。伴随着中概股数量的增长,年年底以来,一些中概股公司开始被做空。从年3月初至6月17日,由于各种原因,有21家在美国上市的中概股停牌(3家通过首次发行IPO实现上市,18家通过反向收购RTO实现上市),数十家中概股公司的股价一个月内跌幅超过30%。年6月中旬,SEC首次对通过RTO上市的中概股进行风险提示。做空机构通常的做法是,抛出带有负面信息的研究报告,引发市场对中概股公司的看空潮,对冲基金利用中概股公司股价大幅下跌赚取收益。近年来也陆续出现少数中概股公司被相关交易所停牌的情况。主要原因是,有的公司对美国证券市场规则缺乏了解,有的公司存在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完整,甚至财务核算不规范、内部控制有重大缺陷等问题。由于做空机构尝到甜头,做空中概股的行为由美国证券市场蔓延到中国香港和加拿大,给投资者造成巨大损失。

3.美国对中概股公司审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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