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企业老板和同行的朋友,对供应链和商业保理、融资租赁都有所耳闻,但有什么区别你一定会含糊其辞,说不出个所以然,但如果你是在这三个机构里面工作,肯定站出来说,这完全是不同的公司,完全不同的模式,然后会搞出来一大堆的理由,证明他们的区别。
其实这三个机构都有最本质的功能,就是放贷融资,只是放贷融资的方式不同而已。
简单的来说,在表面上看三个东西是完全不一样的,但它们的本质却是相同的!
下面就用车来打比方,轿车、自行车、电瓶车,这三个表面上不是一个行业,因为一个是汽车、一个是自行车或者电瓶车,但他们解决人的需求确实一样的,那就是出行!都是代步工具。所以其实他们是一个行业!
行业的标准,是以解决用户需求为标准,还是以产品为标准呢?
个人认为:从企业经营和竞争的角度看,肯定是以解决用户需求为标准最为合适!
三大类融资主体分别对应的企业融资问题
1.保理公司,提供保理服务的金融机构,主要是通过把企业的应收账款转让的形式,把应收账款提前变现进行的融资。这是一项集贸易融资、商业资信调查、应收账款管理及信用风险承担于一体的综合性金融服务。
2.融资租赁公司,也叫金融租赁,是一种金融业务,一般是用在设备购买。主要是通过融物代替融资,不给钱给设备叫直租,把现有的设备卖给融资租赁公司,自己再租回去叫回租。是服务贸易中更多技术服务含量的服务。因此租赁公司既不是银行,也不是贷款公司,更不是投资公司,而是一个知识服务的技术公司。
3.供应链公司,是通过对商流,信息流,物流,资金流的控制,从采购原材料开始到生产中间产品及最终产品,最后由销售网络把产品送达客户,由供应商、制造商、分销商(零售商、批发商等)以及最终客户串连成的整体功能网链结构。主要通过以贸易的形式预付、供应商或者分销商管理库存、赊销的方式解决企业融资问题。
上面这三大类里有监管的,例如融资租赁公司和保理公司,没监管的,例如供应链公司。但要说到融资,肯定是都要纳入金融监管。个人认为应该把金融行为的范围进行严格的规划,是不能随意扩大,如有扩大这也意味着太多的行为将划入金融行为,那都是要接受监管,是有严重问题的。因为就目前中国进入市场经济,进入信用社会。预付、赊销、租赁、供应商或者分销商管理库存等都是商业行为,如果把这都要列入金融行为,会严重影响经济发展。所以不能随意的扩大,要严格的对范围进行划定!
三大类融资主体对应的企业
对于企业来说,从财务风险管理的角度,不同的资金用途和还款来源,会采取不同的融资方式和不同的融资机构,但是很多的企业并不这么想,基本都是采取混同融资模式。只要给钱,什么方式都行,然后自己再计算综合现金流。
这样,三个类型的机构,其实就形成了竞争关系,虽然三类机构都可以实现企业的融资,但是他们采取的方式不同,各自都有独特的优势和劣势,但如果懂的规划制定方案,可以优劣势进行互补,发挥最大的效应。
总结
现在是一个存量竞争时代,单靠单一工具,很难竞争过对手,现在都是打组合拳。一招鲜吃遍天,除了你有技术优势、有很强的品牌、或者垄断资源外,很难实现。
写这篇文章的目的,是想让大家知道三类机构是可以互相优劣势互补的,如果你不懂相关的专业运作,可以咨询我们专业融资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