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似失联空壳商业保理与融资租赁公

  政策背景

  自年起,针对商业保理与融资租赁公司的监管拉开帷幕。《关于加强商业保理企业监督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办发〔〕号)、《关于印发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银保监发〔〕22号)等政策文件陆续发布,旨在规范相关企业经营行为,防范化解风险。各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随后下发相关指引与实施细则,组织对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类“空壳”“失联”等非正常经营企业进行清理。

  年11月10日,《金融监管总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发布,其中第九条规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设“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局”(正司局级内设机构),负责拟订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等地方金融组织监管制度,指导和监督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相关业务工作。

  根据银保监办发〔〕号第三项第(十五)条、银保监发〔〕22号第四章第四十五条,非正常经营类主要是指“失联”和“空壳”等经营异常的企业。其中:

  ·“失联”企业是指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企业:①无法取得联系;②在企业登记住所实地排查无法找到;③虽然可以联系到企业工作人员,但其并不知情也不能联系到企业实际控制人;④连续3个月未按监管要求报送月报。

  ·“空壳”企业是指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企业:①上一年度市场监管部门年度报告显示无经营;②近6个月监管月报显示无经营;③近6个月无纳税记录或“零申报”;④近6个月无社保缴纳记录。

  以上述政策背景为脉络,梳理了个别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发布的疑似“失联”“空壳”商业保理及融资租赁企业名单及清理概况。

  厦门

  发布单位:厦门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

  ·年5月26日,发布第一批92家《疑似失联、空壳商业保理企业名单》。

  ·年4月27日,发布第一批80家《疑似失联、空壳融资租赁企业名单》。

  ·年3月18日,发布第二批88家《疑似失联、空壳融资租赁企业名单》、以及第二批67家《疑似“失联”“空壳”商业保理企业名单》。

  ·年6月29日,发布第三批41家《疑似失联、空壳融资租赁企业名单》、以及第三批15家《疑似失联、空壳商业保理企业名单》。

  ·年11月15日,发布第四批两家《疑似失联、空壳商业保理企业名单》。

  ·年11月16日,发布第四批12家《疑似失联、空壳融资租赁企业名单》。

  企业数量:总计约家企业。其中年发布了两个批次、70家企业。

    

    第四批疑似“失联”“空壳”融资租赁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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