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融资租赁的实质是融资,租赁只是其形式,但是这个形式从根本上改变了作为提供融资方的出租人在接受融资方的船东违约时的救济方式。典型的船舶贷款的基本特征是:银行提供资金,船东不仅在船舶上设定以银行为抵押权人的船舶抵押,并且还会提供由第三人出具的人的担保。船东一旦违约,银行可以有的选项包括:宣布贷款全部立即到期,占有船舶并进行处置,要求担保人履行船东的义务。然而在船舶融资租赁中,船舶在整个租赁过程中始终是出租人的财产,针对船舶银行可以做的就是重新占有。但重新占有船舶对作为出租人的银行来说可能并没有太大的意义,更何况在不少情况下船东可能会放弃船舶经营而直接将船舶返还给银行。于是在船东违约时,银行可以有的选项远不如在银行贷款安排中的选项。银行可以做的比较实在的就是终止合同并主张相应的约定或法定救济。
6故意违约如果船东的违约是故意的,或甚至是恶意的,法院同意没收救济的可能性就不会太大了。在ShilohSpinnersLtdvHarding[1]一案确定了法院是否应当给予没收救济的条件。在该案中,原告是涉及一家工厂的两个长期租赁的受让人,原告将自己的租赁利益的一部分转让给了第三人。转让协议包括第三人作出的一系列契约保证,这些契约保证涉及:工厂边界修筑围墙、塔楼的维修、道路开裂处的修补等。转让协议还有如下规定:
7(a)Ifatanytime…thereshallbeanyfailuretoperformorobserveanyofthecovenantshereincontainedimpliedorreferredtoonthepartofthepurchaserthenandineverysuchcaseandnotwithstandingthewaiverofanypreviousdefaultitshallbelawfulforthevendorortheownerorownersforthetimebeingofthepremises白癜风的症状图片初期北京市治疗白癜风的最好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