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会教材上租赁准则出租方融资租赁提及了应收融资租赁款、融资租赁资产、租赁收入等科目,但是没有介绍它们在报表上如何填列,财务报表那一章也没有介绍,请问它们填列在哪个报表项目上,为什么课本不介绍它们如何列示呢?
老师说租赁收入科目是租赁公司专有的科目,请问租赁收入是否填列在租赁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报表项目上,还是说租赁公司的财务报表和普通企业是不一样的,利润表有专门的租赁收入一栏?
解答:
应收融资租赁款、融资租赁资产、租赁收入都是专门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企业才使用的会计科目,一般的企业涉及到融资租赁业务也通常不用这些科目。对于专门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可以在会计报表中修改或新增这些专门的科目。
应收融资租赁款,下设“租赁收款额”“未实现融资收益”两个明细科目,本质上有点类似于一般企业的“长期应收款”,因此除专门的租赁企业外,一般的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分析填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
融资租赁资产,对于租赁业务较少的企业通常是直接计入“固定资产”。
租赁收入,就是租赁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可以直接将利润表项目名称进行修改;租赁业务较少的一般企业通常是直接计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而不适用“租赁收入”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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