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外融资或金融租赁公司与厂商合作

引言

从年起,中国融资租赁业在经历了入世前10多年的低谷徘徊之后,进入一种超高速的发展状态。融资(金融)租赁公司数量呈现出几何级数速度的增长。根据银监会以及商务部的数据披露,截止到年,我国共有融资租赁公司家,其中金融融资租赁公司40家,融资租赁公司家。而年多家实际经营的融资或金融租赁公司,租赁投放额达到.6亿,位居世界第二位。与此同时,伴随着我国融资租赁业在入世后焕发出的这种超高速发展,越来越多的投资人不断进入这一行业,融资(金融)租赁公司的数量持续增多。中央及许多地方政府,基于对融资租赁经营特征的理解,极大地期许着融资租赁公司能够支持本地实体经济发展,进而给出了许多优惠政策。

但是,与成熟融资租赁市场国家的发展路径不同,我国近10年来,绝大多数融资(金融)租赁公司的业务以不动产、旧设备、或为了形式上的合规而拼凑出来的承租人财产为租赁标的物而进行的售后回租为主,主要盈利来源为利差收入。融资租赁公司为政府投融资平台类的公司提供的融资规模约占到整个融资租赁投放额的一半左右。从实质上讲,融资租赁公司这种业务模式完全不属于融资租赁业务,而是实质上的信贷业务。

伴随着我国融资租赁业的竞争的加剧,售后回租业务利差空间不断缩减,对于许多公司而言,现有的经营模式与盈利模式已经不可持续。与此同时,我国还是有一部分融资(金融)租赁公司在专注,或在从事售后回租业务的同时也涉足于设备的直租业务。这些租赁公司利用与设备制造商或经销商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方式来从设备制造商或经销商的销售渠道获取融资租赁业务。应该说,这个思路,与成熟融资租赁市场国家的发展路径是相同的。

但是,对于我国的绝大多数的本土融资(金融)租赁公司而言,由于我国融资租赁行业,无论是改革开放到入世之前的20多年的发展历程,还是入世后我国融资租赁业的迅速扩张的过程,我国的融资(金融)租赁公司的经营管理层,一直都未能真正理解融资租赁公司经营管理的核心所在。这一问题也体现在与厂商和经销商的合作上,即虽然有双方都有合作的意识,也采取了最为初步的步骤,但是在合作的深度、广度、专业度等方面,相较于国外的融资租赁公司,都有很大的差距。

在租赁发达国家,三种类型的融资租赁公司,银行系、厂商系或独立第三方系的融资租赁公司,在其经营管理过程中,结合各自股东的诉求,都把与设备制造商或经销商的业务合作,作为企业运营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说,在世界的许多国家,融资租赁已经是一种比较重要的与设备直接相关的金融工具,或是帮助设备制造商和经销商扩大销售,或是直接满足设备投资企业的融资需求。于是,融资租赁公司这一群体也在各国金融体系中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因此,融资租赁公司的经营与发展,不仅事关一个行业的前景,更是关系到实体经济的融资效率。

现阶段,在中国的融资租赁业面临着全行业的转型挑战之际,选择与设备制造厂商合作,则一条非常有效的之路。一方面,与厂商合作的经营模式,不仅可以为融资(金融)租赁公司带来丰富的客户资源与技术指导。更深层的意义在于,这可以为租赁公司带来多元化的盈利渠道与盈利空间,从根本上弱化对利差的依赖。另一方面,借助厂商的资源,租赁公司可以为承租人提供高附加值的服务,从而提高自身的核心竞争力,不易被其他竞争对手替代。

在这种背景下,本课题借鉴国外租赁公司的成功经验,全面解析了国外融资租赁公司与厂商合作的原因、方法与意义,尤其对供应商融资租赁项目进行了详细的解读与分析。本课题所涉及的很多内容,都是来自于与国内外租赁业专家、高管及一线从业人员的交流与调查,具有较高的权威性与可信度。我们希望,本课题可以为华融金融租赁公司的业务转型提供了有益的参考和启示。

一、国外融资租赁交易的概念及出租人分类

(一)国外融资租赁交易的定义及其“设备资产金融”之核心特征

从交易的角度界定,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购买承租人所选定的租赁物件,以达到为承租人融资的目的;然后,再以收取租金为条件,将该租赁物件中长期地出租给该承租人使用。

设备资产金融特性是融资租赁交易最核心的特征,即融资租赁交易的租赁物应为设备资产。在美国、澳大利亚、欧洲(包括西欧与东欧转制国家)以及日本、韩国等亚洲国家,融资租赁的概念基本特指设备资产金融。尽管澳大利亚、欧洲及日本的部分租赁公司也参与不动产的租赁业务,但这些不动产租赁业务常被划分到不动产领域。

国外对于融资租赁的“设备金融”属性的认同还可以从学术研究与行业经营两方面得到印证。在租赁研究中,“设备渗透率”是衡量一国租赁业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设备渗透率为融资租赁交易额与设备投资额的比率,表示融资租赁对于设备投资的贡献程度。设备渗透率这一指标说明了融资租赁与设备投资之间紧密的关系,而《世界租赁年报》对于设备渗透率的计算方式则进一步明确了国外研究机构对于“融资租赁”的定义。《世界租赁年报》(WorldLeasingYearbook)是由Euromoney出版的全球唯一租赁研究报告,其要求各国作者在计算本国设备渗透率时需要剔除不动产租赁交易额,并对本国的设备租赁交易额进行单独汇报。由此可见,在国外的租赁研究中,“融资租赁交易”与“设备资产金融”两个概念密不可分。

另外,国外融资租赁协会以及融资租赁公司对自身经营定位的描述以及命名也从侧面证实了融资租赁交易的“设备资产金融”属性。美国融资租赁业最权威的协会叫做“设备租赁与融资协会”(ELFA,EquipmentLeasingandFinanceAssociation),其会员构成是设备制造商及以设备融资为主营业务的租赁公司。美国富国银行(WellsFargo)的租赁业务市场份额一直居于美国银行系出租人的前三名。而富国银行的租赁业务是由设备融资部门(WellsFargoEquipmentFinance)提供的。德国最大的银行系租赁公司德益齐租赁的公司愿景为“成为德国资产融资业务的领军人物”,该愿景直接表达出了德益齐租赁的业务定位为设备租赁。美国最大的第三方租赁公司斯赛租赁(CSILeasing)的主营业务为各类设备租赁,其对公司的描述为“规模最大的第三方设备租赁专家”。

表1国外融资租赁交易特指设备资产融资的证据——来自学术研究与行业经营两个领域

(二)国外出租人的分类

1、以组织形式为分类标准

从组织形式来看,国外出租人既可能为独立注册的工商企业或金融机构,也可能为银行、厂商或金融服务公司的一个专门部门。独立注册的租赁公司比较常见,但也有一些公司通过分支部门开展租赁业务,该类公司往往在租赁业务之外还兼营其他业务。比如,澳大利亚国民银(NationalAustraliaBankLtd.)、美国金融服务公司GreatAmericaFinancialServicesCorporation均是通过分支部门来开展租赁业务。

2、以投资人类型及投资目的为分类标准

投资人类型及投资目的是国外最常见、被应用最广的租赁公司分类标准。在各租赁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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