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行业解析
按照监管机构的不同,融资租赁公司主要分为以下三类:由银监会监管的金融租赁公司、由商务部监管的外资和中外合资融资租赁公司(即外资租赁公司)和由商务部监管的内资试点融资租赁公司(即内资租赁公司)。
不同种类的融资租赁公司,监管部门对其市场准入要求、业务经营范围和发展状况等都各不相同。对于金融租赁公司,主要出租人须控股50%以上,此外,商业银行必须满足8%的资本充足率要求。
主要出租人分为四类,分别是商业银行(资产亿人民币)、国内外租赁公司(亿人民币资产)、境内设备制造企业(营业收入50亿人民币,30%净资产率)和银监会认可的其他金融机构。
金融租赁是经银监会审批设立、专业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金融租赁公司,除股东出资和股东借款外,主要通过信用贷款、保理贷款、同业拆借等方式从银行等金融机构获取融资。相较于一般的融资租赁公司,且可以从事同业拆借业务,具有较强的融资能力。
融资租赁经营模式
融资租赁经营模式我国融资租赁形式较为简单,包括直接租赁(简称“直租”)、售后回租(简称“回租”)和杠杆租赁,尤其以直租和回租业务为主。
直接租赁是融资租赁的最简单的交易形式,只有出租人、承租人和供货人三方参与,由融资租赁合同和供货合同两个合同构成。售后回租是指设备所有人将设备出售给出租人获得价款后,再以承租人的身份从出租人处租回设备以供使用,在租赁期届满后支付残值重新获得设备的所有权。
售后回租实际上是购买和租赁的一体化,《售后回租合同》实际上是《购买合同》和《融资租赁合同》一体化的结果,企业可以在确保继续使用设备的情况下,获取流动资金。
杠杆租赁是介于出租人、承租人及贷款人之间的三方协定。由出租人承担部分资金,加上贷款人提供的资金,供承租人购买所需设备。出租人通常提供其中20%-40%的资金,贷款人则提供60%-80%的资金。一般用于飞机、轮船、通讯设备和大型成套设备的融资租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