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课程I新租赁准则增值税

各金融企业: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B)颁布了新的租赁会计准则IFRS16将于年1月1日生效。与此同时,年,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修订)》,其主要内容和IFRS16本质上保持高度趋同,预期财政部即将发布的正式稿和征求意见稿也不会有重大变化。本次租赁准则的更改变化较大,要求承租人将租赁入表,不再区分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在现行会计处理规则下,承租人对于经营性租赁无需入表,仅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即可。目前,租赁业务中,承租人按照经营性租赁进行会计确认和计量以实现“表外融资”的做法渐成趋势,那么,新租赁会计准则的具体规定对融资租赁公司等租赁直租业务和回租业务等有何重要影响?与此同时,年1月1日,存量租赁业务须完成旧准则向新准则过渡的相关会计调整,这项工作是巨大的,如何有效应对,降低租赁业务全流程的会计处理风险是一项重要任务。

与此同时,全面营改增以来,关于融资租赁业务直租业务、售后回租业务等中涉及的增值税重大事项,在实践中一定的争议。此外,年增值税税率的挑战,对直租业务的存量合同和增量合同也将产生重要的影响。

因此,在全面营改增进入深水区以及增值税税率调整、融资租赁准则重大调整的双重压力下,融资租赁双方如何进行规范化的全流程的会计处理?如何正确处理融资租赁全流程的会计核算和增值税、所得税等之间衔接问题?如何有效规避税收政策重大调整下企业的涉税风险?等等,都是一些重要的财税实务话题。为满足融资租赁行业发展需求,完善和更新相关从业人员的会计和税收等专业知识需求,我们将举办本次融资租赁专题培训班。财税管理名家讲堂作为专注于金融企业财税实战培训的专业机构,不断创新,紧紧围绕金融企业实际需求,持续开发精品实务的金融财税课程。本次培训将由财税管理名家讲堂最受学员欢迎的金牌实战财税专家陈老师授课。欢迎各机构积极报名参加。

现将培训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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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安排

北京班年5月23-24日(22日报到)

培训对象

各类融资租赁、金融租赁、财务公司等;

各商业银行、信托、资产管理、金控集团、投资公司、券商、基金、期货、保险等金融机构的主管领导、财务、税务、审计、业务、产品部相关人员等。

课程大纲

主题一

融资租赁涉及的会计处理规定、增值税和所得税规定有哪些?

1.年租赁会计准则的最新变化?

2.关于增值税会计处理的财会[]22号相关规定及差额征税的处理

3.融资租赁业务涉及的增值税政策变化主要演变及过渡时期处理

4.国家税务总局年54号公告:融资租赁公司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疑难事项,以及实务中的几种处理争议?

5.年增值税税率调整对融资租赁公司存量合同和增量合同有哪些重要影响?

主题二

融资租赁直租业务的会计处理和涉税协调

1.直租业务增值税基本政策解析及运用(包括销售额、纳税义务、期限等)

2.融资租赁公司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有哪些?发票认证、抵扣等问题

3.财会[]22号文下融资租赁公司借款利息包括哪些?利息差额征税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发票/单据等?配比问题、统借统还的利息开支、集团公司利息开支?

4.融资租赁公司的借款利息支出涉及的12个疑难问题,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和规避增值税和所得税等风险?

5.融资租赁直租业务中的保理、证券化等实际支付的利息是否可以差额扣除?

6.融资租赁公司涉及的资管业务融资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7.融资租赁直租业务(车辆)中车购税如何进行会计和税务处理?

8.融资租赁公司直租业务的会计核算中初始计量环节应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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