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性售后回租的账务处理

1、融资租赁:指具有融资性质和所有权转移特点的租赁活动,可分为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和不动产融资租赁服务。

注释:注意与经营租赁的区别,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两者性质完全不同,融资租赁的目的是取得租赁标的物的所有权,而经营租赁的目的仅仅是获得租赁标的物一段时间内的使用权;融资租赁一般以融资额来计算租金,经营性租赁以租赁标的物占用的时间长短来计算租金;融资租入的不动产,在租入方进行会计核算,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不动产,不在租入方核算,而在出租方核算等等。

2、融资性售后回租:是指承租方以融资为目的,将资产出售给从事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的企业后,从事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的企业将该资产出租给承租方的业务活动。

注释:售后回购本质上属于一种融资交易,回购价大于原价的差额相当于融资费用

一、出租方

(一)税务处理

1、增值税税目:按贷款服务

2、增值税差额征税:可扣除对外支付的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必须有资质)

3、税收优惠: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必须有资质);企业所得税要确认租金收入。

4、老合同可按租赁服务,也可按贷款服务。

(二)会计分录

1、取得融资租赁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融资租赁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

2、出租融资租赁固定资产

借: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

贷:固定资产——融资租赁固定资产

未实现融资收益

3、对外支付利息时

借:财务费用

贷:银行存款

4、收到租金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结转租赁收入

借:未实现融资收益

贷:租赁收入

二、承租方

(一)税务处理

1、不征收增值税:出售资产不征

2、进项不得抵扣:支付租金属于取得贷款服务

3、企业所得税出售资产不确认收入

(二)会计分录

1、销售资产时

借:固定资产清理

资产减值准备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借:银行存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

递延收益——未实现售后回租收益

注:根据21号租赁准则,售价与账面价值的差额应当予以递延,并按照该项资产的折旧进度进行分摊,作为折旧费用的调整。

2、将资产融资租回

借:固定资产

未确认融资费用

贷:长期应付款

3、计提折旧

借:制造费用——折旧费

贷:累计折旧

注:仍按承租人出售原账面价值作为计税基础计提折旧。

4、未实现售后回租收益分摊

借:递延收益——未实现售后回租收益

贷:制造费用——折旧费

5、支付租金时

借:长期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

6、租金摊销时

借:财务费用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注:承租人支付的属于融资利息的部分,作为企业财务费用在税前扣除。

培训通知9月20-21日苏州关于举办“增值税降税率新时代融资租赁税收筹划与会计准则变更下会计处理实务操作专题培训班”的通知10月26-27日上海关于举办“转监管去杠杆新形势下融资租赁项目评审、风险管控与不良资产处置实务操作高级研讨会”的通知欢迎垂询--(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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