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天津市金融工作局联合发布《天津市融资租赁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近日,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天津市金融工作局联合发布《天津市融资租赁业发展“十三五”规划》。规划提出,“十三五”时期,天津全市租赁公司总资产和租赁资产年均增速保持15%以上,到年底,力争租赁公司总资产突破1.4万亿元,租赁资产突破1.2万亿元,总资产超亿元的租赁公司超过25家。
目前,天津融资租赁业务以与银行抵押贷款类似的售后回租业务为主,直接租赁、经营租赁、转租赁、委托租赁等体现租赁业特色的业务占比较低,业务同质化问题突出。
租赁公司在飞机、船舶、大型设备等产品领域集中度较高,在中小微企业、涉农和生活服务领域专业化优势不明显,与实际需求结合不够紧密,在积极参与跨境投资、推动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方面的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广泛深入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有待提高。《规划》指出,十三五期间,天津将坚持规范发展与先行先试相结合,在认真执行国家政策基础上,发挥天津市优势特色,积极争取政策制度和产品服务创新试点,进一步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支持相结合,将融资租赁业放在优先发展位置,积极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发挥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坚持快速发展和风险防范相结合,在促进机构集中集聚、增强规模效应的同时,加强监管和风险防范,增强机构可持续发展、合法合规经营能力;坚持国内与国际相结合,用好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全面提升融资租赁业管理、融资、服务和竞争能力。
天津市将大力发展创新型租赁产品服务。巩固天津市跨境租赁、离岸租赁、保税租赁、SPV租赁等业务优势,提高经营租赁、联合租赁、创投租赁、杠杆租赁、委托租赁、转租赁等创新型租赁业务比重,增强为客户提供租赁咨询、资产管理、资产处置等全方位服务能力,形成完整租赁服务链条,推动融资租赁业由以售后回租为主的简单租赁阶段向创新型租赁、经营性租赁阶段转变。
同时,天津将加大对实体经济薄弱环节支持力度,加大对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支持力度,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加大对生活服务领域支持力度。
在拓展融资租赁企业资金来源方面,天津市将鼓励银行为租赁公司提供单独授信和银团贷款,与租赁公司联合开展大型租赁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发展投资保险、租赁保理、租赁信托、供应商担保、租赁保险等适合租赁公司的金融产品。支持租赁公司境内外上市,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扩大资产证券化规模。支持租赁公司引进保险资金。促进租赁公司开展信用评级,为对接资本市场提供便利。完善租赁资产登记、评估和转让制度,搭建租赁资产平台,促进租赁物、应收租赁款和融资租赁项目公司资产流通,盘活存量租赁资产等。
本文来源:国际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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